发布日期:2024-12-21 05:22 点击次数:195
截至2024年12月9日收盘,海陆重工(002255)报收于6.02元,下跌1.31%,换手率4.45%,成交量28.36万手,成交额1.71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海陆重工主力资金净流出2275.33万元,占总成交额13.31%。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吴卫文持有的53,299,101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6.41%。交易信息汇总海陆重工2024-12-09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275.33万元,占总成交额13.31%;- 游资资金净流出358.34万元,占总成交额2.1%;- 散户资金净流入2633.67万元,占总成交额15.41%。
公司公告汇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卫文持有的53,299,101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吴卫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吴卫文所持股份存在限售情况,具体如下:因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其资产而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其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作业绩承诺未完成,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其持有的全部股份53,299,101股需履行补偿义务,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该部分股份无法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为督促保障吴卫文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补偿承诺,于2019年4月起冻结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因吴卫文涉刑事案件,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由公安部门依法冻结。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冻结数据表,吴卫文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亦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冻结。本次拍卖的53,299,101股公司股票,系吴卫文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业绩对赌补偿应回购注销的股份,公司为保障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已于2019年4月冻结了该部分股票。本次拍卖的该等股票最终竞得的新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吴卫文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否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53,299,10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1%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首发后限售股起始日:2025年1月8日10时到期日:2025年1月9日10时(延时除外)拍卖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个人股权质押合同纠纷被裁定执行股东股份累计拍卖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53,299,101股外,公司暂未获悉吴卫文所持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其他被拍卖的情形。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股东名称:吴卫文持股数量:53,299,101持股比例:6.41%累计被冻结数量(股):53,299,101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1%冻结情况:公司为督促保障吴卫文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补偿承诺,于2019年4月起冻结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因吴卫文涉刑事案件,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由公安部门依法冻结。因吴卫文个人股权质押合同等纠纷,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相关方全部冻结。其他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卫文持有公司股份53,299,101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相继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安部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冻结。本次拍卖的53,299,101股公司股票,系吴卫文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业绩对赌补偿应回购注销的股份,公司为保障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已于2019年4月冻结了该部分股票。本次拍卖的该等股票最终竞得的新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吴卫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以上内容为本站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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